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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的樹種,程先生對于回購價格憂心忡忡。據筆者在航管紅木店內了解,“三年后,以原價130%回購”是該品牌承諾的回購價格。比如,程先生現在用10萬元買一套交趾黃檀(老撾紅酸枝)家具,三年后,商家將以13萬元回購這套家具。對此,程先生提問:“如果三年后,這套家具的市場價升了不止30%,怎么辦ς”
航管紅木的導購表示,無論售出的家具三年后市場價格是升是降,幅度有多大,品牌確定的回購價格都不會改變。導購還稱,除了家具買賣合同外,他們還將與參與“回購”活動的消費者簽訂一份協議,里面會明確寫明回收價格。當筆者提出,如果三年后所購家具漲幅超過30%,消費者不想賣回給他們怎么辦時,導購表示,那“回購協議”等同作廢。
筆者向同樣也提供回收服務的某紅木家具品牌提出以上問題時,該店負責人直言,回收紅木家具多數吃力不討好,商家這么做無非是多個促銷理由。同樣,商家承諾的回收價格通常高不了,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如果真有消費者提出回收要求,商家低價回收后還能在二次銷售中賺一筆;二是主流樹種制成的紅木家具每年的價格漲幅都不低,故“低價回收”會將許多消費者合理地“拒之門外”。
其實,北京元亨利古典硬木家具董事長楊波在談論紅木材質與成品家具價格時曾經直言,用老撾紅酸枝、海南黃花梨等熱門樹種制成的紅木家具,每年的價格漲幅遠不止30%。對此,程先生稱,如果三年后自己所購的紅木家具價格翻了一倍,肯定不會讓原商家以增加30%的價格回購了。
對回購時間和產品狀態要求嚴苛
消費者稱“日后回購能否成功心里沒譜”
“回購時我們還得對家具進行‘體檢’,在產品未受到損壞,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才提供回購服務。”航管紅木導購提出的“回購標準”也令筆者心中打鼓。這“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標準誰說了算ς商家表示,由于他們是行家,所以是否在回購標準內他們就能判斷。但作為消費者,對所謂的“回購標準”幾乎沒有發言權。
此外,閑聊中導購還不經意提到,“三年后回收”等同于“定期存款”,回收時間消費者不能隨意修改。并且,消費者必須在回收日期到達前一個月向廠家提出“回收申請”,如果到期未提出該申請,等同于放棄“增值回購”服務,三年期限一到該協議自動視為無效。
面對如此“嚴苛”的回購要求,程先生表示,自己對于日后的增值回購能否成功心里實在沒譜,不知在哪項上未達到商家要求,就被“剝奪”了“回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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